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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料厂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的职责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工作场所

    2020年12月4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 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职责(10篇)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 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职责(10篇) 百度文库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生产经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号) 职业卫生

    2020年12月4日  主要负责人对本机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负责。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全过 2012年8月24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0年12月4日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备案的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 (三)按照卫生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 职业病诊断

  •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解读政策解读中国政府网

    2021年12月26日  《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显著,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职业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在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0篇)百度文库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 中国职业病防治法 百度百科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 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2020年12月4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 (一)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二)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 (三)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 职业病诊断 2019年1月7日  章 总 则 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大网

  • 卫健委5号令:企业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场所职业

    2021年1月21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无变化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6月11日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副矿长、安监科、调度室、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 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汇编2021年2月1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无变化 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今起实施,明确职业病危害

  •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2022年12月29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进一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防护技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 2022年11月16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

  • 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解读

    2021年12月19日  2021年12月7日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2019年5月20日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版)2022年12月13日  确保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劳动者具备职业病防护意识,了解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和职业卫生权利义务,掌握岗位操作规程,能够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

  • 安全监管总局公布《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

    2018年1月24日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以下 2022年11月25日  1 多渠道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充分利用嘉兴日报、嘉兴电视台、嘉兴在线等媒体,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普及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加强“双微”平台建设,推进职业病防治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创新。2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职业病防治规划 第五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2009年8月21日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 2011年12月31日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2020年12月4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工作场所

  • 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的通知部门政务中国政府网

    2019年11月6日  第二十一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2011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 条 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 Mee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向生产经营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修正) China CDC

    2018年10月10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20年12月4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工作场所 2015年3月1日  第五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3号)煤矿作业场所职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2年8月24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021年12月26日  查阅书面文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2021年4月2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精选5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6年6月13日  第五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2001年10月27日  章 总 则 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 怎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文全面解读!澎湃号

    2021年6月10日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二、为什么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1、企业生产经 2021年12月24日  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 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2015年4月10日  二、条款解读 《八条规定》围绕责任制、工作场所、防护设施、防护用品、警示告知、定期检测、培训教育、健康监护等8个方面对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提出了要求,由“八个必须、八个严禁”组成,共225个字。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10篇)百度文库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厂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2022年5月8日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 篇7 20xx年,职业病防治所按照中心 (所)“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和省市各项业务工作计划,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理顺职能,规范业务,努力加大监督力度,明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方向,重点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促进经济创收再上新台阶 职业卫生工作总结(通用23篇) 短美文网2022年1月11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 工作全面负责。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 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职业病诊断与

    2022年12月3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 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 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 2022年8月31日  章 总 则 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4日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 工作场所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政府网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 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 6 号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 职业病诊断 2019年1月7日  章 总 则 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国人大网

  • 卫健委5号令:企业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工作场所职业

    2021年1月21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无变化 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2022年6月11日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管副矿长、安监科、调度室、通风科、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组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 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汇编2021年2月1日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无变化 第五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今起实施,明确职业病危害

  •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2022年12月29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培训工作,进一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意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劳动者的防护技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 2022年11月16日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监护中出现新发生职业病(职业中毒)或者两例以上疑似职业病(职业中毒)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